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为提高高层次人才招生生源质量,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遵循“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指导教师和相关专业教授参加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且为单数,其中至少有3名博导。复试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方案、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
二、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生招生包括本硕博转段、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四种方式。本硕博转段、硕博连读招生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本硕博转段)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山科大发[2020]4号)和《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网址:https://cem.sdust.edu.cn/info/1043/6669.htm)执行。普通招考方式按本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三、考试形式
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现场考试方式。其中,“申请-考核”制的复试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下午16:30-18:00,复试形式为线下,地点为J6-307。
(一)初试
初试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初试内容分为三个单元:外国语科目、专业基础课科目及专业课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5月10日 8:30-11:30 外国语考试
5月10日 14:00-17:00 专业基础课考试
5月11日 8:30-11:30 专业课考试
(二)复试
1.复试组织与管理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跨语言交际的能力,满分为50分。
(3)专业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造诣、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满分为150分。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大创新型人才选拔力度和对国家紧缺的相关专业领域、承担国家原始性创新和高技术研究前沿领域的创新基地、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给予支持的相关政策,在博士生复试选拔过程中,要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博士生选拔评价的重要因素,对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考查时重点倾斜。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心理测试等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总分。
3.复试时间安排
(1)5月12日上午,公布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分数线。
(2)5月12日下午14:00-18:00,学院组织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心理测试。地点为:J6-309。
(3)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方法和程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以30分钟左右为宜。
(2)评委须现场独立评分,成绩计算采取“截尾平均数”计算方式。
(3)复试小组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考生专业复试记录和成绩统计,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情况表》。
四、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info/1155/1763.htm)。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不同类型的招生人数,按照“本硕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的顺序,按照计划分别排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本硕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剩余名额从“普通招考”类型的考生中录取。
学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非定向考生。
(二)录取原则和办法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及心理测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按报考类别分别进行排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学院复试方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按报考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3)×0.6+[(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4
报考类别为定向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学院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按照上述计算办法,“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1)×0.6+[(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4
3.学校将调取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等。
五、其他事项
1.学院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对比有关数据库(如考生报考照片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博士生招生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管理。
4.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初试成绩公布当日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复试录取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复试结果公布2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和学院皆不受理。申请复议或投诉,必须陈述事实及依据,严禁无中生有、蓄意诬陷。
6.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7.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报名材料造假或其他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严格回避制度,本年度如有近亲属参加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含学校、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博士生招生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5年5月5日
经济管理学院
附件1:
2025年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侯贵生 庄兴华
副组长:辛宝贵
成 员:学院班子成员
附件2:
2025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侯贵生
副组长:辛宝贵
成 员:2025年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