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答辩通过三日内进行: 1、所需材料: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将以下学位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正式装订印刷的《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2)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工作计划。 (3)学位申请书(填写时不准有漏项)。 (4)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书(2份)。 (6)答辩通知书。 (7)答辩表决票。 (8)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价表。 (9)答辩决议书。 (10)教学实践表。 (11)在校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12)硕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后补充修改鉴定表。 (1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版权页和刊物封面)。 2、学位信息采集:学生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打印“学位基本信息表”签名确认交学院,此信息为上报国家学位信息重要依据,要求录入信息准确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工作。 3、提交论文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研究生从校园网上按图书馆要求直接提交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