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硕士研究生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发布时间:2026-06-22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

位论文(实践成果)工作

1、定稿(4月初、10月初,具体日期按照当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及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确定)。

2、进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撰写工作。

预答辩

1、《山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预答辩情况表》。

2、《山东科技大学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

评阅

1、导师评阅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填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2、学院聘请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匿名外审工作。

答辩审批

1、研究生将以下申请答辩材料交学院审核:

(1)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2)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书。

(3)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2、学院秘书审核合格后,核发《答辩通知书》。

答辩

1、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答辩工作。

2、学院准备《答辩表决票》、评价要素、《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价表》《答辩决议书》。

3、研究生凭《答辩通知书》进行答辩。

申请

学位

研究生答辩通过三日内进行:

1、所需材料: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将以下学位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正式装订印刷的《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2)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工作计划。

(3)学位申请书(填写时不准有漏项)。

(4)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书(2份)。

(6)答辩通知书。

(7)答辩表决票。

(8)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评价表。

(9)答辩决议书。

(10)教学实践表。

(11)在校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12)硕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后补充修改鉴定表。

(1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版权页和刊物封面)。

2、学位信息采集学生答辩通过后三日内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打印“学位基本信息表”签名确认交学院,此信息为上报国家学位信息重要依据,要求录入信息准确无误,以便于学位信息的查询、认证工作。

3、提交论文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研究生从校园网上按图书馆要求直接提交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

学位审批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各学院自留存档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后,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交学院、图书馆,“学位申请书”、“学位基本信息表”及在职“工程硕士生鉴定表”等材料交研究生院,详细材料见“提交材料说明”。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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