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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小豌豆工作坊第十四期——辅导员法治思维养成漫谈

  65日上午,经管学院辅导员小豌豆工作坊第十四期坊间交流会在6号楼108举行,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马海超结合法学专长,对辅导员法治思维的养成进行分享。经管学院党委副书记高一丹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本次坊间交流会。高一丹主持交流会。

  马海超从养成法治思维的必要性及基本途径两方面进行阐述。他提出,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将国家法治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高校改革发展赋予新的内涵,要求高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新形势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高校辅导员提出更高要求,其中法治思维的培养是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及促进自身发展的需要。

  通过普及我国“法”的各种呈现形式,马海超指出,辅导员养成法治思维首先要“学法”,不仅要知晓宪法及法律,还要对各类规章制度有所了解;第二要善于“立法”,日常工作中要勤思考,将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三要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理、按章办事”;第四要带头“守法”,明确个人职责、权利及义务。

  随后,与会老师就辅导员日常法治思维养成展开热烈讨论。老师们纷纷表示,法治思维与学生工作息息相关,但日常工作中经常容易忽视,做好学生工作一定要努力“学法”、善于“立法”、公正“执法”、带头“守法”,保证学院及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有成效的进行,帮助学生在校行为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通讯员:续琳琳)


发布日期:2019-06-06